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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解释的复函
时间:2024-07-06 10:17:04
来源: 法律资料网 作者:法律资料网 阅读:9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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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解释的复函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环函[1999]106号
关于《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解释的复函
浙江省环境保护局:
你局《关于请求解释<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1997)中‘人畜居栖点’含义的函》(浙环科函[1999]3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1997)中3.2“人畜居栖点”是指人群居住区和禽畜养殖区。
一九九九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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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聊城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及有关单位督查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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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有关问题的复函
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市政府规章的决定
山西省大同市人民政府
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市政府规章的决定
大同市人民政府令
第51号
2005年10月10日市人民政府第29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废止以下市政府规章:
一、《大同市污染治理专项基金使用管理办法》(大同市人民政府令第29号)
二、《大同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奖励办法》(大同市人民政府令第34号)
三、《大同市酒类专卖管理办法》(大同市人民政府令第36号)
四、《大同市“一日游”管理办法》(大同市人民政府令第37号)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关于个人购买商品房应照章征收契税的通知
财政部
关于个人购买商品房应照章征收契税的通知
财政部
一、个人购买房屋开发经营单位出售的商品房,产权属于个人的,均应照章交纳契税。纳税人申请减免,由县级财政部门审核,从严掌握,对个别纳税确有困难的,经县以上财政部门批准,可酌情予以照顾。
二、职工购买公有住房(指单位自管新旧住房和房管部门直管新旧住房,不含商品房)的契税问题,仍按我部1988年6月28日《关于城镇职工购买公有住房契税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1990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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