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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监察部、财政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关于1999年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规定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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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监察部、财政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关于1999年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规定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监察部、财政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关于1999年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规定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1999-7-14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关于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

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监察部、财政部、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

关于1999年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

没收入“收支两条线”规定工作的意见〉

的通知》的通知##**工商办字[1999]第18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党中央、国务院对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工作十分重视,今年初召开的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和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对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工作提出了新的任务和要求。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又发出了《关于转发监察部、财政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关于1999年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规定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全面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这对我们进一步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一定要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认真学习《通知》,从讲政治、讲纪律的高度,深刻认识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是党中央、国务院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执法、整顿财政分配秩序、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一项重要战略举措。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领导和广大财务管理工作人员要坚决克服“无关大局”和“差不多”的思想,进一步端正严格执行财经法规的态度,真正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上来,进一步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全面、彻底地执行《通知》提出的各项规定。

二、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执行《通知》,把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工作抓紧抓实。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全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做好“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通知》提出的任务和目标,进一步完善组织领导机构和落实工作责任制,制定相应的制度和措施,一级抓一级,层层抓好落实,以保证“收支两条线”工作在全系统取得良好效果。

三、密切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要积极与当地监察、财政、计划(物价)、人民银行和审计等有关部门协调配合,主动争取他们的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圆满完成全系统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各项工作任务。一九九九年七月十四日



关于统一《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证书》的通知

全国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全国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统一《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证书》的通知


艺考办[2003]00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
为了加强对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活动的管理,促进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工作的规范化,根据《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关于"艺术考级证书由文化部统一规格,全国社会艺术水平考级中心监制"的规定,全国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在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活动中使用统一的《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经文化部批准成立的跨省考级机构及经文化部复核通过的省内考级机构,须在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活动中使用统一的《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证书》。

二、《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证书》实行统一编号管理。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负责《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证书》印制胶片及样本的发放、印制等组织指导工作。

四、为保证印刷质量,全国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全国社会艺术水平考级中心核发统一制作的《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证书》(样本)及印刷胶片,要求使用157克无光铜版纸印刷。

相关考级机构须于2003年10月25日前将制版费2000元(为两套软片和一张证书样本的费用总和)汇入指定账户。

单位名称:中国艺术研究院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地安门分理处

账 号:0200003209008800535

五、证书可由各考级机构自行印制,也可以委托全国社会艺术水平考级中心印制。

六、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北里甲1号

邮 编:100029

联系电话:(010)64813423 64813451

传 真:(010)64813423

联 系 人:杨克非 刘建华

各考级机构应向已通过2003年暑期考级的学生发放统一的《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证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行政部门对擅自发放原考级证书的机构要及时查处并责令改正。

《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证书》编码规则
序号 机构名称 证书编号号段
1 中央音乐学院校外音乐水平考级委员会 20030010000001—20030019999999
2 中国音乐学院考级委员会 20030020000001—20030029999999
3 北京舞蹈学院舞蹈考级中心 20030030000001—2003003999999
4 上海音乐学院音乐定级考试委员会 20030040000001—20030049999999
5 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 20030050000001—20030059999999
6 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 20030060000001—20030069999999
7 中国歌剧舞剧院考级委员会 20030080000001—20030089999999
8 天津市舞蹈家协会舞蹈考级委员会 20030090000001—20030099999999
9 天津市音乐家协会考级委员会 20030100000001—20030109999999
10 天津音乐学院 20030110000001—20030119999999
11 天津华夏未来少儿艺术中心 20030120000001—20030129999999
12 辽宁省群众艺术馆艺术考级委员会 20030170000001—20030179999999
13 沈阳音乐学院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委员会 20030180000001—20030189999999
14 江苏艺术剧院(演艺集团)舞蹈考级委员会 20030270000001—20030279999999
15 南京艺术学院艺术考级委员会 20030280000001—20030289999999
16 江苏省戏剧学校、舞蹈家协会舞蹈考级委员会 20030290000001—20030299999999
17 江苏省文化馆社会艺术考级委员会 20030300000001—20030309999999
18 江苏省文联书画考级委员会 20030310000001—20030319999999
19 江苏省音乐考级委员会 20030320000001—20030329999999
20 浙江省艺术职业学院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委员会 20030330000001—20030339999999
21 浙江省音乐家协会 20030340000001—20030349999999
22 浙江歌舞剧院 20030350000001—20030359999999
23 浙江省舞蹈家协会舞蹈考级委员会 20030360000001—20030369999999
24 安徽省艺术馆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委员会 20030380000001—20030389999999
25 安徽艺术学校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委员会 20030390000001—20030399999999
26 江西省舞蹈家协会 20030450000001—20030459999999
27 山东省艺术馆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委员会 20030460000001—20030469999999
28 山东省舞蹈家协会 20030470000001—20030479999999
29 河南省艺术学校社会艺术水平考级中心 20030480000001—20030489999999
30 湖北省音乐家协会、武汉音乐学院音乐考级委员会 20030490000001—20030499999999
31 湖北艺术职业学院、湖北省群众艺术馆艺术考级委员会 20030500000001—20030509999999
32 湖南艺术职业学院考级中心 20030510000001—20030519999999
33 湖南省群众艺术馆艺术考级中心 20030520000001—20030529999999
34 湖南省舞协舞蹈考级委员会 20030530000001—20030539999999
35 广西艺术学院艺术考级委员会 20030570000001—20030579999999
36 四川省舞蹈学校舞蹈考级专委会 20030580000001—20030579999999
37 四川省文化馆美术(书法)考级专委会 20030590000001—20030599999999
38 四川省音乐舞蹈研究所音乐考级专委会 20030600000001—20030609999999
39 云南艺术学院 20030610000001—20030619999999
40 云南大学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委员会 20030620000001—20030629999999
41 陕西省儿童文化艺术学会少年儿童舞蹈考级委员会 20030630000001—20030639999999
4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音乐家协会 20030670000001—20030679999999
43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群众艺术馆社会艺术水平考级中心 20030680000001—20030689999999
4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舞蹈家协会 20030690000001—20030699999999
45 新疆美术家协会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办公室 20030700000001—20030709999999
46 新疆画院社会艺术考级中心 20030710000001—20030719999999

编码说明:证书编号共14位,1-4位为年度号,5-7位为考级机构代码,8-14位为各考级机构证书序列号。

全国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三年十月十三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设立赔偿委员会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设立赔偿委员会的通知

1994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
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以下简称《国家赔偿法》)将于1995年1月1日起施行。《国家赔偿法》的实施,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人民法院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赔偿法》,不仅对于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作用,而且对于加强人民法院审判工作,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人民法院要组织广大审判人员继续深入学习《国家赔偿法》,从思想上、组织上认真做好贯彻执行《国家赔偿法》的各项准备工作。现就实施《国家赔偿法》,在中级以上人民法院设立赔偿委员会的问题通知如下:
依照《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中级以上人民法院设立赔偿委员会。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由3名或5名委员,高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由5名或7名委员组成,赔偿委员会委员由审判员担任,其组成人员须报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赔偿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人,由副院长兼任,亦可设专职主任主持工作,下设办公室,配备2名至5名工作人员。赔偿委员会应在1995年1月底前组建完成。
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依法处理各类赔偿案件,要切实做到严肃执法,秉公办案。赔偿委员会作赔偿决定,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赔偿委员会受理的重大疑难案件,院长可以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赔偿委员会依法作出赔偿决定应当制作“赔偿决定书”,署名“×××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加盖人民法院院印。
各级人民法院要通过学习贯彻《国家赔偿法》,教育干警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并注意总结审判工作经验,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审判工作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办案质量,以预防和减少错案。一旦发生错案,要本着有错必纠的原则,坚决改正,并依法赔偿。赔偿经费按国家赔偿法和预算法的有关规定,列入各级财政预算。
实施《国家赔偿法》,将会遇到一些如何正确理解和执行法律的问题,我院将在进一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作出司法解释,其他有关问题,我院正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各地人民法院在贯彻《国家赔偿法》中遇到的重要问题,请及时层报我院研究解决。